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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7章(2 / 2)

贾老爷只觉得聒噪的不行,不由心烦意乱,口气也不好起来:“还不是你的好儿子,小小吏科小吏,连个文书也不是,就什么都敢沾手……”

一宗是干涉人家“继绝”案的,一宗是干涉一宗水田买卖争议案。

两个案子,都出了人命。

前一个案子,寡妇人家收养族侄为继子。

结果族老贿赂到户科,在寡妇家的户籍册子上添了那族老的孙儿之名,使得那孙子成了“继子”,名正言顺继承了寡妇家的水田与宅院。

又污寡妇与其继子清名,逼得那寡妇悬了梁。

那继子也被家族除名,不知所踪。

等到滁州军进了金陵,那继子趁着金陵没安定杀了族老爷孙两人,为养母报仇。却是个敢作敢当的,报完仇后,主动到知府衙门投案。

另一宗水田买卖,则是一人家父母重病,儿孙孝顺,欲卖祖田。

也是族人贪婪,听闻消息,就买通户科小吏,改了田契,将这水田记成是族产,归宗房打理,不许买卖。

消息传到那人家,那重病的老两口生生被气死了。

这家的儿孙也是有血性的,一纸诉状告到衙门。

无奈有户科文书为证,那水田就是“祖产”,最后以“诬告”定罪,挨了板子,交了罚银。

那族长为了绝后患,买通打板子的衙役,直接打折了这父子二人的腿,断了科举晋身之路。

墙倒众人推,随后这几个月,这家产业就被族人侵吞干净。

幸好这当家孝子有一二知交看顾,才算没有损了性命。

之前金陵知府放了告示,要清理“旧吏”,这两口人家都递了告状。

论起来,这两家提的都是户科的阴司,本不干吏科之事。

可谁让贾三爱张罗,人面广,是他给从中牵线。

之前宋林看在他不是主谋,也不是帮凶,只是中间人,轻轻放过。

如今旧案重提,这个从犯就能弄成主谋。

“五条人命啊!就为了一百八十两银子!”

贾老爷痛心疾首道。

父母眼中,自家孩子都是好的,但凡有不好的,不是别人冤枉的,就是别人拐带的。

可眼下贾老爷却是真失望了。

这两个官司,没有什么含糊之处,都是族人夺产案。

插手这样的官司,缺德带冒烟。

要是贾家缺钱还罢,顾不得别的,银子最亲,可贾家并不缺银子……

贾三作为已经成亲还有差事的儿子,每月可以在账房支五十两银子花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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